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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8日邢台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王淑珍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兆山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少敏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
曹振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彭鲁来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徐孟臣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高晶波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李春爱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少敏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宋雪贵的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郝 侃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贾振林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金环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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