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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曾经只出现在烟盒上的警示语如今也“登”上酒瓶——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10月1日已正式实施。
记者在本市几家超市采访中发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等类似的警示语或劝说语,只出现在少部分酒类产品中。大部分酒类产品还没有实施此类规定。据悉,根据《通则》规定,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的酒精浓度大于0.5%vol(度)的酒精饮料,10月1日起都须贴有警示语或劝说语。
在本市几家大型超市的酒类区,各式各样的酒种琳琅满目,白酒、红酒、啤酒,国产酒、洋酒,散装、精装的酒应有尽有,其中绝大部分的酒浓度都超过了0.5%。但是只有少量酒产品已经标上警示语,其中以啤酒为多。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畅饮美酒,适度尤佳”、“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酒类区一位推销员向记者解释,现在货架上的酒基本上是中秋节前上架的。“只有等这批酒卖完了,标警示语的酒才可能大量上市。”
此项新规并没有被顾客熟知。在超市,正在选购啤酒的几位顾客无一知道此项新规。经过旁人指点,几位顾客终于在酒瓶的低端边缘处找到了“建议未成年人不宜饮酒”的一行小字,
警示语到底能不能起到劝诫的作用?顾客对此持有不同看法。“我感觉没有什么用,香烟标警示语好多年了,该买的人还在买呀。”正在买酒的李先生说,酒桌上,市民酒兴上来,也顾不上喝多喝少了。不过,多数顾客还是觉得警示语“很温馨”,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徐小姐认为,这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尊重,虽然大家都知道多喝酒不好,但厂家如此提醒更具说服力。“在酒桌上喝酒,拿起酒瓶就能看到警示语,多少会有些潜移默化的作用吧。”张女士说,对于那些不喝酒的人,酒瓶上的警示语也是个推脱饮酒的理由。
(本报记者?杜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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