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 留心
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会接待一些上岁数的大爷大妈,他们常为办理遗嘱的事理不出头绪而头疼。前几天,遇到这样一位老人,她年事已高,身体有病,为了避免在去世以后子女因财产继承发生纠纷,想到确立一个遗嘱,却不知该怎么办。
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在这几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在几种方式的遗嘱并存的情况下,以公证遗嘱为准。遗嘱生效的时间是立遗嘱人死亡后,在遗嘱生效前,立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遗嘱。但是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办理遗嘱公证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需要当事人神志清楚,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只能摇头、点头而无法表达,则不能办理;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其他人;当事人应当在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遗嘱上签字、按指印。如果当事人年事已高或者体弱多病无法签字,只能按指印的,还应当用录音或录像的方式对当事人办理公证的过程进行记录。
(牛雷斌 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