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抢攻略
(二)
夏季
案件回放:
6月1日晚22时许,西门里派出所巡防中队在新世纪广场附近巡逻时,发现两名男子携带匕首、改锥、撬棍等工具形迹可疑,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经查,两名犯罪嫌疑人自今年4月份以来,先后在内邱县、南和县、临城县、邢台市区等采取攀爬阳台入室盗窃作案10余起,盗得现金、手机、金银首饰等财物价值两万余元。
民警提示:
入室盗窃一般发生在家中无人或晚上人们熟睡之际,犯罪分子利用下水管道攀爬到阳台或厨房,从窗户入室盗窃金银首饰和衣服口袋中的手机、现金。居民在外出时一定要锁好门窗,晚上睡觉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将现金及贵重物品放在卧室安全处,窗户前可以摆放一些花盆或酒瓶、易拉罐,一旦小偷破窗入室后会发出响动,提醒家人,惊吓小偷。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与有资质的技防公司联合推行附带保险赔偿业务的技防装置,特别是针对居民小区内的单元楼技防设施,价格低廉,比较实用,有条件的居民或单位、社区可与公安机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