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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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1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守敬南小区部分房产证“名”不符“实”

  本报讯 记者尹晴阳报道:买房对于一个人来说可是一辈子的大事,一套房子可能要花上半辈子的积蓄。如果说,买了房拿不到房产证,谁都会很着急。可是,住在守敬南小区的一些住户拿到了房产证也很着急,这是为啥呢?

  董女士2005年在守敬南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买房初期只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房产证开发商却一直没给她办理下来。今年6月,在苦等了两年多后,房产证终于拿到了自己手里。但当她仔细看完房产证后,才放稳的心又悬了起来。董女士拿着她的房产证无奈地说:“合同上写的是三号楼4单元401,房产证上却是三号楼1单元4层7号。”

  据了解,守敬南小区共有七栋住宅楼,和董女士一样出现同样错误的有三栋楼近百户住户。当他们发现这个错误后,也不免为今后的一些事担心了起来。他们你一言我一句发泄着自己的郁闷:“看到这个当时心里就开始打鼓,住了这么长时间的房子竟是别人的,自己的房子却是别人住着。以后要是有什么事,这怎么说。”“要是不想在这住了,想把房子卖了,一看房产证和合同上签的房不一样,这谁敢买。”

  住户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房产证可是一套房子归属权的最有力凭证。这要是出了问题那谁心里能踏实呀,那问题究竟出在哪了呢?记者日前采访了开发商大同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这事我们有责任,人家(市民政局)地名办是从东往西排单元顺序的,我们是从西往东排单元顺序的。要是事先征求人家地名办的意见就好了。”

  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现在这些房子的资料已在市民政局地名办存档备案,一切都以房产证上的为准。那出现的错误还能更改吗?记者又找到市民政局地名办,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董女士他们可以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商量,让房主和房子名“符”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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