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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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段义和昨被执行死刑
目前没有取消宽带不限时包月计费的计划
未按约定交房、备案 
开发商被判赔43万元
商务部:
猪肉价格连续第四周下跌
陕西高校食堂
1元以下的菜要占到10%以上
上海地铁将全面装备反恐设施
受贿一审被判13年半
全国首例因身份证重号引发诉讼案开审
在校期间学生坠楼致残
学校被判监管不力承担责任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
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突破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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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9 月 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在校期间学生坠楼致残
学校被判监管不力承担责任


  新华社成都9月5日电(记者刘大江)四川一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从高楼坠下造成终生伤残,家长遂将学校告上法庭。四川省达县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学校因监管不到位,对学生所受伤害承担相应责任,由学校支付该学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8222.62元。

  2005年9月9日上午,达州巨全双语学校学生龚某因患感冒,向班主任请假看病。随后,龚某在生活老师那里拿到寝室钥匙回到寝室睡觉。

  当日16时许,龚某一觉醒来,想赶到教室上课,刚下到5楼,便觉头昏眼花,想要呕吐。她手扶走道边的铝合金窗(高度92厘米),将头伸出窗口。由于龚某双脚离地重心朝下,加上两手无力,头昏眼花,竟摔了下去,当即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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